第二十二章
【大师球】
如同爱人那般爱主子,和如同爱主子那般爱人,老实讲,对胡歌来说,没甚区别。
众所周知,胡歌是个猫奴。
但众不所周知的是,其实他目前一共坐拥六只猫。
五只小猫,一只大猫。
那六只猫的叫声都非常好听,胡歌尤其偏爱那只大猫。
因为那只大猫除了会发出一些吃饱喝足的呼噜声外,还会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
有悦耳撩人的低吟,也有魔音灌耳的盒盒盒盒。
实际上不管哪一种都能让胡歌满脸挂笑愉悦不已。
这只大猫虽然来得最晚,可偏偏最得胡歌的宠爱。
不幸的是,大猫自己不以为荣,还总是爱出去浪啊,经常很久不着家,与其于说是家养,倒不如说是野生的。
是不能给他带项圈的那种。
胡歌望着野生的王凯那白皙的脖颈贼心不死又愤恨不已。
唉,我本将心向明月啊!
这只大猫呢,不仅有一双好看的圆眼睛,爪子也是举世闻名的好看。
好看到媒体啊迷妹啊每次看见他都要高呼爪爪爪,爪拿出来。
是猫都多少有些傲娇,一开始还会听话的亮出来,后来就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的。
本王明明好看的是脸!你们老盯着我的爪子做什么!那是吃饭用的!
大猫曾经这样跟他抱怨过,但是胡歌心说爪子难道不是用来拿东西的吗怎么就只剩吃饭工具了呢。
胡歌这样想,但胡歌不会这样说。
毕竟主子说什么都对。
话又说回来,胡歌呢,其实也是惯爱这双爪子,得闲就要拿到手里来捏一捏——捏一捏手心,捏一捏指肚,再一根一根的跟自己的手指抚触,交错,相握。
人前不能如此,没人的时候自然要讨回来。
说起来,捕获这只野生的大猫也是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他第一次见到这只王凯的时候,就被对方的气场给惊到了。
得体,审慎,独立,温和。
但是永远都保持着一丝离群索居。
不论是陌生还是熟悉的环境,他都自顾自地维持着自己的一方小小领地,对礼貌的客人他会和煦地招待,但对不礼貌的客人他会……他会冷冰冰地放置。
轻易不伸爪子,那也就意味着他的爪子非常锋利。
虽然喜爱,但胡歌一开始,其实并没有打算把他拐到自己的地盘里来的。
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他胡歌这点判断力还是有的。
那可是只大型猫科动物,别看没什么架子天天闹来闹去的,说危险,也着实够危险。
这么危险的物种,搞不好就要把人拆吃了,虽然那笑眯眯萌萌哒外表很有欺骗性,但毕竟是食肉动物呀。
别说家里不让养,就是老板也要骂死他,出门浪一圈,牵一头狮子回来,吓死人啊。
再说狮子还未必让你牵呢,惹恼了再一爪子拍上来,他胡歌也受不了。
所以胡歌就抱着只可远观不可那啥的态度,暗自欣赏着。
欣赏来欣赏去,欣赏得有点小鹿乱撞。
这只大猫对自己的头毛还略微在意,没事儿就要理一遍,没事儿就要理一遍,时不时拿爪子拨一拨,揪一揪,拽一拽。
然后时不时呢,喝完了水还要伸出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
又时不时呢,因为警惕心很高,有点风吹草动就瞪圆了眼睛。
再时不时呢,因为喜爱太阳,天气好的时候就跑出去晒着,暖洋洋地敞着肚皮眯着眼。
唉,胡歌心里叹了口气,要不还是拿出大师球来试试吧。
当然大师球不能说丢就丢。
胡歌好歹也算是个高级玩家,肯定还是上道的,第一招投其所好一定要好好用。
说得那么复杂——其实就是投喂。
天天变着法地喂狮子,以肉食为主。
这招虽然简单但是效果奇佳,简直是出乎胡歌的意料,没过多久野生的王凯就跟他亲近了许多。
但这当然不是丢大师球的好时机。
于是该第二招由草及花了。正在琢磨是该从张晓谦下手还是该从郭晓然下手。
这只笨蛋狮子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大晚上的读剧本读得高兴,咚咚咚敲门跑来找他玩,拿爪子不停地拨拉他的领子,问,这里是不是有颗痣啊,我记得这里有颗痣呀。还盒盒盒盒傻笑个没完。
胡歌一边拿手挡着一边在天人交战,到底要不要丢大师球呢,冷静啊,意外状况,要冷静分析。
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又把爪子收回去扯自己的领口:你看其实我这有颗痣。
生怕胡歌看不清,人还凑了上来。
锁骨清晰可见。
胡歌吞了吞口水:靠!
丢吧,还等啥啊!
于是还没来得及实施第二波计划就这么直接一发撂倒了。
事后胡歌还不要脸地指责他,怪你啊,都怪你。
一脸懵逼的小狮子躺在大师球里抱着脑袋发呆,怪我怪我,都怪我。
胡歌赶紧提醒他:这事儿没完啊!你得负责的!以后我的事你得承包了!
摇着对方还有些瘫软地身体,直到亲耳听到他说好的好的,我知道了为止。
胡歌满足地躺下,顺便将刚刚得手的大猫搂在怀里,心想:赚大发了。
虽说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捕获了一只超稀有的神奇宝贝,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胡歌都不知道该如何去饲养他。
不,准确地说是供奉。
当然他胡歌更乐意称之为爱的供养。
跟照顾主子似的照顾他?好像不用,对方战力太强了,有什么危险自己都统统摆平。
那要不戴个项圈儿啥的稍微宣示一下主权?那更不可能,怎么看都是对方在宣示主权。
试试看取悦一下他?——单纯地变成了朝对方卖萌对方收到了卖萌并给了你一个愉快的回应而已。
找不到一点为主之尊的成就感也找不到一点为奴之乐的快感。
唉,这只大猫猫跟其他的小猫猫一样,都不怎么黏我呢……
胡歌心中有点小小的失落。
可是大猫自有大猫的风骨呀。胡歌他还偏偏就吃这套。
尽管不是很黏人,但好歹这只大猫一直都安安静静地呆在自己的大师球里。想到这点胡歌还是很欣慰的,平日里开心了可以搂一搂,不开心了可以蹭一蹭,当自己因为什么事情哭起来的时候,他还会伸出舌尖来为自己舔舔泪。
大猫的肚子很软,腰很软,趴着的时候曲线很美,除了四爪偏凉需要他暖一暖之外,简直就是个顶级毛毯,身体挨上去的时候感觉舒服极了。
如今这只大猫依然在自己的大师球里没错,但……大概是这个家伙太厉害了,实际情况是大猫把大师球带走浪迹天涯了……
胡歌不能常见而甚是想念。
基本都是在外游荡的状态呢,他的疆土每天都在扩张,那只年轻的大猫威风凛凛地四处巡视,胡歌在电视里,在手机上,在机场大幅的广告架下,大猫的照片总是猝不及防地就出现在他眼前。
别人看不到,可他分明能看到:他的大猫还好好地呆在大师球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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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球就是歌歌的心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