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凯】朋友脱团伐?

一个恶趣味满满的小段子……


————————————以下正文——————————————


王凯是一个谈恋爱总失败的理工科直男。

注意我们说的是谈恋爱总失败,不是压根不谈恋爱。

这也就是说他其实外在条件还是hin不错的,只可惜搭载的系统很成问题。

他有点钝。


其实王凯追人不需要多大力气,令人费解的是,被甩也不需要多大力气。

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理学院广为流传的一个关于他的段子。某年某月某日王凯给他彼时的妹子修电脑,对屏幕上不断弹窗的“在吗”,“干嘛呢”,“想你了”来了个视而不见,最后果不其然头顶长出了草原,当王凯气愤地吼出“她怎么这样对我!”的时候,他那素来以七窍玲珑著称的舍友轻飘飘扔下一句,“我早话你知了。”


他的舍友叫胡歌,文学院的天字号才子,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谈笑间秒杀一票娥眉粉黛……看上去很逆天的人设,其实也是一号问题儿童。


如果说王凯是一个践行主义者的话,胡歌就是个典型的学院派,关于谈恋爱这件事他的理论是史诗级别的,行动是草纸级别的:他在丰富的给别人当情感顾问的经历中积累了一堆饱含负能量的原始资料。

然后毫不意外地患上了恋爱被害妄想症。

当他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审视姑娘们辗转反侧三昼夜递上来的情书时,基本也就注定了他黄金单身狗的结局。

比如某次有个妹子讲:“我改了十几稿呢你看看吧这是我写过最认真的东西。”

胡歌笑着接过,风度翩翩,扭脸就去给人妹子查了个重。

查完胡歌就拒绝了她:“百分之二十的重复率恕我不能接受你的心。”


王凯表示目瞪口呆:哇,怪不得我给妹子写情书都不通过呢,喂喂喂亲爱的胡大才子啊以后我的情书你来给我写好不好哇我请你吃饭!

胡歌说滚,捉刀的爱情我不能接受。

于是王凯继续在爱情里四处碰壁,还饱受耻笑。

当胡歌再一次嗤笑王凯的时候,后者问他有什么资格嘲笑自己,毕竟——

“我就算是失败了好多回,你不也一次都没成功过——哼,学院派。”

说得很对,逻辑严谨,从根本上堵住了胡歌的嘴。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对谈恋爱渐渐感到绝望的王凯某天清晨回首自己的惨淡人生,不禁悲从中来,胸中燃烧起一阵烈火鼓舞起一阵冲动,然后他跳下床呼啦啦跑去一个社团里挂了单,并且很快成为了该社团民心所向的下届领导班子一把手。


是的,正是那大名鼎鼎的“情侣去死去死团”,以每年11.11为圣战日的那个。


王凯在社团活动期间表现很突出,深得团员们的爱戴,大家都觉得看着王凯独自一个打饭上课上自习的身影就特别安心。


因为他们的上任,上上任社长,上上上任社长,都是赴任后不久便脱团,留下了该校去死团史上的千古笑柄。而王凯用孤绝的行动与坚定的目光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团员们纷纷表示一看你就是我们的天降正义,长得难看不脱团的只是没有犯罪条件,像你这种长得好看还不脱团的,才是真正的信仰之子。

王凯说那是,我早就看开了,妹子啥的令人绝望,还是基友一生一起走啊。


他说的那个基友就是胡歌。


是这样的,王凯加入去死团以来,一直致力于发展新成员,他需要点蛊惑人心的东西,可惜笔头不怎么样,于是乎他想到了他亲爱的舍友胡大才子,并且给了他一个三百字的底稿拜托他扩充成一万五千字的社团行动纲领与指南,还许了他一顿撸串。胡歌欣然应允,戴上耳机翘着腿捧着键盘开始耕耘……当天晚上就扔给他一篇振聋发聩的《人为什么要单身》,主线清晰结构严谨论证有力不服不行,令王凯报之以仰视与崇拜的目光。


但也正是这篇论文后来成为了该校去死团自成立来的最大笑柄,比其余所有笑柄加起来还大——成功入围当年全校年度十佳段子并斩获金奖。


因为这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把第二作者给拐跑了。


团员们哭到懵逼,社长被副社长拐跑了,我校去死团自成立来就没有受到这么大的侮辱!说好的一生一世都做狗,你们两个傍地走。

太讽刺了!!!哭瞎的团员们望着手机里副社长群发的“老子再也不单身了!”撕毁了手中的纲领,简直有种吐血三升的冲动:你们太不要脸了!!!


觉得费解的还有胡歌的本科舍友袁弘:“胡歌啊胡歌,你为什么要吃窝边草?”

胡歌文艺极了:“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好好说话。”

胡歌脸上挂着安心与信赖的微笑:“据我多年观察,像王凯那样的一定不可能算计我。”

所以你就去算计他???袁弘对王凯深表同情。

他转念一想,觉得胡歌本来说毕业就工作结果突然又去考研的行为更加可疑了。


同样,王凯后来从袁弘那里听到了各种关于胡歌的微妙事迹之后,也后知后觉地嚎叫:“卧槽!胡歌!原来都是你他妈算计我!”

我竟然还屁颠屁颠地找你做参谋三顾茅庐请你当军师!啊!与虎谋皮啊!我这就是与虎谋皮……王凯脸色惨白。

胡歌笑眯眯地把他拖回被窝,蒙进被子里亲到缺氧。

“…………让你看不起学院派。”


其实王凯早就认识胡歌了,在本科的时候,他们还不是舍友。

那是大二下半学期,有一次去打水,王凯发现自己撇在一楼的水壶丢了一个。

他很气,就贴了个寻壶启事,语气不太好骂了偷壶贼几句。结果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壶……依旧没找到,启事上的错别字倒让人用红色马克笔重重地圈了出来,画了个叉,旁边引上个对的。还说我本良民无非错拿,卿乃佳人奈何骂人。

居然被嘲讽!王凯怒不可遏地下了一封战书:佳人你妹偷壶贼拿命来今晚子时操场旁边花前柳下索你狗头云云,竟然又被指责花前柳下用法也不对。


老子打不死你!王凯气哼哼心想。


下午的时候王凯就开始穿鞋换衣服,被舍友看到问你想干嘛,他豪气云天说要去打架,结果对方好意提醒:“哥,正子时是十二点。”

妈的。王凯气得挠挠头,子时原来是十二点啊!

“你不知道还拽什么文啊!”

“气糊涂了!就记得电视剧里都这么写的!”

“那你要取消吗?”

“取什么消!取消了他不就发现我不知道子时就是十二点了吗!”王凯抱着自己最后的倔强,“我就去!”


结果王凯就这么着在子时的花前柳下跟那人接头了。


对方拎着他可爱的“小绿”,王凯率先嗷嗷叫着冲过去,没想到对方也不是花拳绣腿,两个人大战三……三个回合,王凯就自己不小心把坐在路边的“小绿”给一脚踹翻了。

壶胆都碎了一地。

“小绿”啊你死得好惨啊我会替你报仇的!王凯红着眼眶继续打……当然也没打过,双方战了个平手,最后对方答应赔他个一毛一样的“小绿”。

胜利了!王凯一高兴,决定请对方吃顿饭。


这人就是胡歌。


结果当晚他们就一起出去开房了。


——不要误会,彼时他们的关系还很纯洁,这事儿主要责任在王凯,谁让他把时间约在凌晨十二点,打完架收拾完壶尸回去发现宿舍楼门都锁了,看门的大爷要么是睡太死要么是压根不打算给他们开。无奈他们只好去学校旁边的酒店“风流”一晚。


直到他们的关系不纯洁了之后,胡歌还用宿命般的口吻对王凯讲:“你看这就是上天的启示,我们就是注定要一起开房的关系。”

王凯怀疑地问:“你真的不是红绿色盲吗?”

“啊?”

“袁弘说你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绿壶。”

“所以我说是宿命嘛!”胡歌弹弹王凯的脑门,“鬼使神差。”


要说宿命也真有: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正好分到一间宿舍。

王凯一看到胡歌就乐了:“哎呦老相好啊喝一盅哇”——他拽着胡歌喝酒去。路上碰见熟人,大家纷纷恭喜他,哇塞王凯你又换对象啦!好样的好样的不要总在妹子身上死磕偶尔也要另辟蹊径。

王凯嘻嘻哈哈完扭头就哭丧着一张脸给胡歌告状:“他们嘲讽我!还以为我听不出来!”

“神TM嘲讽你,你要是真能跟我谈恋爱那是你的造化。”胡歌说,“你完成了文学院那么多莺莺燕燕都没完成的壮举。”

“盒盒盒盒盒盒造化——造化弄人吧!”


本是乱开玩笑,后事实证明真是造化弄人。


他也不过是瞅着胡歌论文写得不错,心想:妙啊!此人应当为我所用,于是他再三邀请胡歌也加入那个“情侣去死去死团”。

胡歌莫名其妙:你凭什么找我。

王凯振振有辞:“像你这种生来就对爱情绝望的矫情汉注定能成为我团的中坚力量。”

“滚一边去谁绝望了!文学院的都知道我向往的爱情是悬崖绝壁的高岭之花。”

王凯没听懂于是充耳不闻:“……总之我们现任团长跟人跑了,他们推选我当团长。你来给我当副团长怎么样!”王凯诱惑他,“上来就是干部待遇哟。”

胡歌板着脸听他胡扯,听完了开始说教:“你已经读研了还这么瞎胡闹!”

然后他就欣然赴任了。

——想不到那个去死去死团的外出活动还挺多。


活动来活动去,就把他们两个给活动到了一起——团员们从此以后便牢记已经被开除团籍的前代团长的血泪教训:“晚上睡一个帐篷绝对要出事的。”

胡歌笑眯眯地说:“没文化真可怕,让你不看断背山。”

王凯闻言更丧了——

胡歌给他推荐过,但他的确没看,而且他没看还要假装看了,不懂装懂害死人啊——胡歌问他看了之后什么感想,他打哈哈说挺好看的,胡歌又说你不觉得咱们现在情况就很类似,他就顺杆往上爬说是啊是啊。

然后胡歌突然来了句:“那不妨……”

王凯一边敷衍回应一边掏出手机来百度断背山剧情。

可是山里信号不好。

等着页面刷新出来,他已经无力回天了。


因为这世事变迁这风云际会太像段子,他们两个的故事广为流传,文学院的人纷纷去参观胡大才子寻找多年总算找到的“高岭之花”——在宿舍楼下观摩了一番满头乱毛风驰电掣狂追野狗的王凯后,恍然大悟:“哎呀胡歌原来你这是高岭之花总算找到了悬崖绝壁。”

胡歌高深莫测地反驳:“你们都不懂”。

扭脸问王凯:“你好好的追野狗干嘛。”

“它抢我包子!”王凯愤恨,“我一口还没啃呢!”

那追上了你打算干嘛?让它赔钱还是抢回来接着啃?——胡歌痛不欲生地望着王凯满头的乱毛:“追狗就算了……下回出门记得梳头……”


第二天他发现王凯蹲在宿舍楼下捏住一条金毛犬的两只前爪谈狗生:“再敢偷吃我包子,我就把你做成包子!”

——依旧没梳头。


胡歌强忍内心泛起的酸涩,他走过去把王凯拎起来,用手把他的头毛扒拉过来扒拉过去。然后悔不当初地对王凯说:“我一想到这辈子栽到你手上就觉得书都白读了。”麻麻我的高岭之花怎么跟书上写的不一样——


“为什么啊?我手多好看啊!她们都说想嫁给我的手!”


王凯在他面前洋洋得意挥舞十指,胡歌面无表情地攥住他的手拿出湿巾来给他擦爪子,擦干净了才握住这只手接着往食堂走。


【END】


评论(56)
热度(637)
  1. 共5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糖姜 | Powered by LOFTER